吃客外传之周速华
作者:琼琼
DONEWS里除肖爱民外我最先认识的就是周速华,可见本人和肖爱民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至于此二人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在此我就不多说了。别看周速华和肖爱民同志在这个自身有多少多少kg上那是没得比的啦,但是在对食物的数量,尤其是这个质量上可是有得一比的哦。我的说,看到我们肖爱民同志啊,我们就知道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实现了小康生活了,这个生活有奔头啊。是不?但是你看看我们周速华哥哥啊,那明显还处于万恶的旧社会啊。怎么看怎么象一童养媳啊,昨天晚上马刚哥哥还说的来,联想有雇佣童工之嫌啊。所以每次速华哥哥来我们这里吃饭,我都是尽量自己少吃也要让他多吃。咱苦也不能苦了孩子的说。
话说,上次我来北京的时候在周速华家做了一顿饭,但是他家的厨房实在是太小了,根本就没有办法让我施展手法。那次的饭我都觉得没有什么水平,但是就是那次。我知道我错了,而且是大错了。就是因为那次饭,速华哥哥就这样把我给盯上了。我这次来北京的第二天晚上,尽管他已经吃过了。但是一听肖爱民说我们在家做饭吃,他二话不说,就这样杀过来了。同志们啊,这是什么精神啊,这是为了吃饭不谓辛苦的国际主义精神啊。但是想到速华哥哥那大众情人般的体形,我就又于心不忍了,所以马上去买菜。那顿饭吃到了快十点钟,速华哥哥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但是走之前却说了句让我至今后悔不该做饭给他吃的话。他在表扬了我的厨艺后丢下一句:“我以后每个星期就来你们这吃饭了。”当时我那心情啊,痛苦啊。本以为他随便说说也就算了,可是第二个星期他还真的就乖乖的来了。最可恨的还是,在我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他还在旁边不停地催啊催。说什么8点以前没好就要受罚啊。说什么我待客不周啊,让他饿着了。大哥,拜托你体谅体谅好不好。我可是一个人在忙着做你们6个人的饭。你还有水果可以吃,电视可以看。我呢,厨房的滋味好受吗?真是吃饭的人不知道做饭人的那个苦啊。结果我在8:16把饭做好了,我正准备坐下来也享受享受时,他却举着个手机不停地说晚了16分钟,先到外面罚站16分钟。举什么举啊,你那手机不就有个和弦吗。我辛辛苦苦做饭还要受罚,这什么人啊。
那顿饭可是让他吃饱喝足了,也就是那一次,更加奠定了他以后会经常来我们这里吃饭的基础。甚至还突发奇想要在DONEWS上招更多的食客来我这吃饭,把这个周末的活动改为在我这吃饭。还美其名曰为了发扬我的厨艺,让更多的人知道我做的饭好吃。更是给我灌上了一个大厨的光环,见人就介绍:“这就是来自南方的大厨,这个周末他们家吃饭。”我呢,我只能在一旁乖乖地陪着笑脸说:“欢迎,欢迎。”后来见阵容过于庞大,我们那小屋也绝对是容不小那么多的牛们,所以他又决定收门票了。还告诉我门票分为高中低三种,我问最差的是什么。他说就是让他端着饭在阳台上吃。那最好的呢。他笑嘻嘻的说,那当然是留给我自己的了,就是做在桌子旁尽情的享受啦。恩,想得蛮好蛮好。说不定好有银子得,说到这挣银子的事。昨天晚上他又给我整出一个想法来。我们决定开一个DONEWS餐馆,由他投股,由本人经营。我看我在北京呆久了就不用回去了,还真给整出个餐馆来不成。
根据我不很专业的观察,周速华乃有两样最爱的,而且和肖爱民有相同的爱好。所谓人以类聚嘛,这俩人还真是臭味相投啊。这两样东西就是可乐和凤爪,每次吃饭必要一瓶加大号的可乐。我每次买的可都是2.25L的超大瓶可乐啊。但是每次总是会少而没有多过的时候。还有每次去大排挡吃饭的时候,周速华总是会要泡椒凤爪。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这两样东西我是吃不到的。一般情况下靠我自己单独的力量是无法和周速华比的。所以每次我要吃的时候,就会甜甜地叫一声速华哥哥,而一般这个时候呢,他总会发扬一下人道主义精神,赏小女子一口。更多的时候我是没份的,而我主要靠肖爱民同志的怜香惜玉的高尚品格得到一点可乐和半只凤爪。所以总得说来呢,我是没有什么地位的,要不靠周速华的人道主义,要不只能靠肖爱民的怜香惜玉了。本人就是这样生活在周速华和肖爱民的水深火热中啊。所以特发此文向新世纪的法西斯周速华AND肖爱民表示我最最最(此处省去N个最)强烈的抗议!(另肖爱民的罪行我会在下回揭发)
PS:周末吃饭的事请和周速华联系,一切解释权归周速华所有,BUT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再PS:本文所述完全属事实,如有不属的地方,纯属巧合。